一. 辦理所需資料:
(1)、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第三聯原件和復印件;
(3)、屬于購買后未注冊、未銷售或者特型機動車,還應提供國產機動車的整車出廠合格證或者進口機動車的進口憑證原件和復印件;
(4)、屬于購買后未注冊的機動車,還應提供機動車來歷憑證原件;
(5)、屬于科研、試驗的機動車,還應提供科研、試驗單位的書面申請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原件;
(6)、代理登記的,還應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委托原件。
二、辦理流程:
綜合服務大廳 → 提交資料 → 繳費 → 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