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險時買的是全險,為什么出險不賠?”對于保險公司的種種拒賠,多數車主疑惑重重。保險專家解釋,所謂“全險”包括了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玻璃險、劃痕險、車上人員險及不計免賠等多個險種,僅是保險營銷人員為了吸引客戶冠以全險的美名。
1、收費停車場丟車
一般情況下,車輛在收費停車場或者營業性修理廠中被盜,保險公司不負責賠付。因為保險公司認為放收費停車場所的車輛,停車場有責任保管車輛而保險公司不必負責。
因此,遇到這種丟車情況,投保人不必再去找保險公司進行索賠,即使找到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也是不會負責任的,而是應盡快爭取時間,讓保管車輛不善,造成車輛丟失的保管人來負責賠償。
2、駕駛員故意事故
根據保險條款規定,駕駛員的故意行為屬于責任免除范圍,因此即使發生任何緊急狀況,如果是駕駛員的蓄意行為造成事故,保險公司都不會負責賠付。
因此車主一定要遵守保險條款,否則還是自己吃虧,當然駕車者也不要心存僥幸心理,故意制造事故,這樣不僅得不到賠償,而且還會為自己扣上騙保的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