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燈作為汽車功能的重要構成部分和車身外型的點睛之筆,其最基本的作用—安全,卻常常被一些有車族忽視。瑞典和加拿大規定,白天行車必須開車燈。據統計,60%的車禍都是因為視線不清造成的,因此,許多高檔豪華車和歐洲車都把自動大燈作為一項重要且基本的主動安全配置,F在國內我們在一些高檔轎車上經常能看到一些車白天照明燈也是常亮的,這是車輛出廠時的自動設置哦,為安全考慮,并非車燈壞了或車主自主行為。
在瑞典和加拿大,因為天氣昏暗,而且經常下雪,所以規定白天行車必須開大燈。這種規定已經開始在歐洲大陸盛行,在我國浙江局部地區也開始試行。金華市交巡警支隊為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出臺了“杭金線白天行車開大燈”的規定。據統計,4個多月的試點期間,交通事故四項指數都有所下降,交通事故出警數同比下降13.6%。白天行車打開大燈,并不是為了照明的需要,而是為了使其他行人、機動車能盡早看見自己的車,使對方盡早做準備,確保安全。
因此,出于安全上的考慮,許多高檔車上都設置了大燈自動打開的功能,在歐洲車中表現尤為明顯。
為什么說在灰蒙蒙的光照下打開大燈有利安全呢?首先來分析人的眼睛。在黎明和黃昏的時候,人的眼睛對顏色和形狀的識別能力最弱,瞳孔處于晝夜交替的工作狀態。這個時刻的光照已經不足了,也就是灰蒙蒙的感覺(而且城市的污染更加深了這個狀況),原來在300米距離上可以清楚判斷的目標,這個時候一般就得拉近到50米了。